賠償金
你好, 我不懂計算賠償金
下星期賠錢比公司提早走人,6月5號LAST DAY. 請問我應該要賠幾多錢給公司?
辭職日:5/28/2015
LAST DAY: 6/5/2015
ANNUAL LEAVE: 7.5日
人工: $12000謝謝回覆
多謝閣下的查詢,本會假設閣下的通知期為一個月,5月28日請辭,應工作至6月27日,但閣下最後工作至6月5日,閣下須支付6月6日至6月27日的代通知金,共22天X12000*12/365=約8680元。
在終止僱傭合約時,僱主須支付僱員未有放取的有薪年假薪酬,12000*12/365*8=約3157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