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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June 03, 2015, 17:25 (3931 天前) @ Senicheng

我現在懷孕28週5天,現職美容公司,由懷孕琪間一直冇需要幫客人做療程,曾經在懷孕的第二個月調過一次鋪,下星期經理要求再調一次鋪,但今次調鋪是調一間冇其他同事上班既分店,每天十小時,請問我係咪一定要接受佢安排?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閣下提供的資料,僱主不可安排懷孕僱員從事危險的工作,僱主亦不可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如合約上列明工作地點及工作時間等,僱員應拒絕;如合約上並未就上述等條件清晰列明,仍可根據過往工作形式推定;懷孕僱員可出示醫生證明,以拒絕僱主安排的危險工作。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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