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日期及年假工資問題
你好, 想問兩個問題:
1)如果我交辭職信的日期是7月23日, 請問LAST DAY 是否8月22日?
2)在7月23日至8月22日期間,假設結算日是在7月23日,按紀錄我還有16日年假還沒有放(已儲起的,不包括未累積的),僱主是否需要發放這16日年假的工資?僱主是否有權要求我在交完信至LAST DAY期間放完這16日年假,或者放部分年假? 僱員是否有權要求只要工資,不要年假? 抑或這需要僱傭雙方自己商討? (假如合約沒有仔細說明)
希望得到解答, 謝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閣下提供的資料,閣下於7月23日請辭,最後工作日為8月22日。
有薪年假日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後指定,並須至少在放假前14天以書面通知僱員。
本會建議閣下應與僱主協商,在通知期內就工作的交接事宜等情況作考量,是否仍有時間以放取年假。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