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 條例
連續4星期返工,而每星期都返夠18小時,就有7日有薪假期及勞工假?
咁我做左年幾,但有幾個月都夠418,但間唔中之間有1-2個月唔夠418又點計??
點為知1星期? 1-7號計?定星期1-日計?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無論是否符合4118連續工作的條件,僱員都享有法定假期,連續性僱傭合約僱員連續工作滿3個月後可享有法定假期的薪酬;連續性僱傭合約僱員連續工作滿12個月後,可享有有薪年假。
根據僱傭條例,一星期為7天,由第一天工作日開始計算7天。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