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滿1個月,離職是否需要代通知金
我在6月3日上班,在6月17號通知即時離職,工資是一個月8000
合約上寫了離職前需要7天通知,但是我還未有工作滿一個月,需要付這筆錢嘛?
合約沒有寫我有沒有試用期
如果要付代通知金,那我要付多少而我能實收工資多少呢?謝謝解答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連續性合約僱員,在僱傭合約上沒有列明通知期,通知期默認為一個月;僱傭雙方於未符合連續性合約,雙方均可即時終止僱傭合約,無須支付代通知金。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