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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不公平對待令損失工作可以點?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June 18, 2015, 16:51 (3916 天前) @ 奴

我被某公司突然提高工作要求,與其他同級同事待遇不同,令工作表現不能保持,還被逼簽署最後通知書,指在最後一月仍未能達到工作要求即終止合約,感到被不公平對待而且當初沒有合理解釋為何我工作要求要提高跟其他同事不一樣,請問可如何解決?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不可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僱員應拒絕合約以外的工作,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以閣下提供的資料,僱主員可在下列情況下即時解僱僱員,否則須給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i) 故意不服從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
(ii) 行為不當,與正當及忠誠履行職責的原則不相符;
(iii) 犯有欺詐或不忠實行為;或
(iv) 慣常疏忽職責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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