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 佣金被扣領
我表弟在房仲加盟店上班,沒有底薪,他在今年5月跟公司提出離職
但公司店長要求做到6月底,在這段期間,完成了兩個案件,兩個都在今天交屋
但有一個因為奢侈稅
先做提前交屋,買賣雙方約定12月才過戶,服務費公司雙方也都先各拿一半
這時候公司才跟他說,如果6月底就離職,該案12月的佣金會被扣除不能領
也就是要用這筆業績,來強迫我表第留下來
問題是,明明都已經完成業務內容了,只差雙方約定的時間來補簽合約
公司憑什麼扣領這筆佣金
還有爭議的是,在6月初的時候,該店店長有跟我表弟說,如果離職後
該案需要完成的業務工作,或是辦理後續簽約,都有來執行業務的話
獎金該給的,公司不會扣
結果在今天,雙方提前交屋後,居然又說,股東那邊可能不會同意,要他想清楚
但畢竟這是不能曝光的事情
我表弟機靈,簽訂的合約他有偷偷備份一份,公司的成交業務獎金分配表也有備份
請問 遇到這種情況 一般都是如何處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