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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一個月通知期內提早離職代,通知金應付多少?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June 24, 2015, 10:16 (3910 天前) @ ron

你好,本人16/6辭職,本應做到15/7,但因提早離開最後做到26/5,提早了19日,本人有7.23日大假,OT 11.5小時補薪,工資$16000,請問應該怎樣計算最後工資? 本人是5.5天工作週 ,請問例假是不是不會算? 謝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閣下提供的資料,閣下於不足通知期下離職,須給予代通知金:$16000/30日*19日=約$10133。
根僱傭條例,僱主須於僱傭合約終止時向僱員支付未放取的有薪年假薪酬及薪金,
有薪年假薪酬:$16000*12/365*8=約$4209
由於閣下沒有提供加班工作每小的薪金,本會未能計算。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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