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未過試用期有薪病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July 07, 2015, 18:33 (3897 天前) @ prudencee

再補充, 在這三個月內, 請病假的日數只是一日, 而且是作產前檢查, 做滿一個月後, 這些病假應否全數扣我薪水?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連續性合約僱員工作第一年每個月累積2天有薪病假,第二年起每個月累積4天有薪病假,如懷孕僱員因為懷孕關係得到醫生病假紙,一天均可享有有薪病假。閣下的僱主如扣減薪金,可能違法,請向僱主說明法例的規定。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