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DAY 星期日問題
我5天工作,月薪, 7月3日(星期5)交了離職信,信中註明最後工作天是8月2日(星期日), 離職生效日是8月3日(星期1)
想問僱主是否有權改我最後工作天為7月31日(星期5), 並且不把8月1-2日的工資給我, 還要扣我工資(因為不足一個月書面離職通知)呢?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閣下提供的資料,閣下的通知期至8月2日,如僱主在通知期內解僱閣下,仍須給予閣下一個月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僱主非法扣除閣下的薪金,或不支付代通知金,請即到勞工處求助。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