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工3日,未簽約
7月2號返左份新工,6號辭職,期間未簽任何僱傭合約。直至我提出離職一刻才給我合約,他指出合約內提及在試用期內離職須七日通知,並要求我簽署。但我覺得不合理,因為勞工法例寫了試用期內第一個月離職毋須通知期,所以我没有簽合約。加上直至現在,他仍未支付任何薪金給我。請問我應怎樣做?謝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於終止僱傭合約後7天內支付薪金,否則可能違法;僱傭雙方在試用期第一個月內均可即時終止僱傭合約無須通知期及代通知金,如僱傭合約上列明在試用期第一個月內的通知知不為即時,一概無效,須根據僱傭條例規定實行。
本會建議閣下如在7月14日前仍未收到薪金,請即到勞工處求助。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