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公司要求加班
月薪,己簽合約及合約內沒有寫明需要加班或超時工作。
請問 若到了下班時間,公司要求留下工作至完成或留下工作,員工可否拒絕?若拒絕會否視作為不服從上司命令?
若員工拒絕的原因是在正職公司下班後,在其他公司兼職,是否需要向正職公司申報?
月薪,己簽合約及合約內沒有寫明需要加班或超時工作。
請問 若到了下班時間,公司要求留下工作至完成或留下工作,員工可否拒絕?若拒絕會否視作為不服從上司命令?
若員工拒絕的原因是在正職公司下班後,在其他公司兼職,是否需要向正職公司申報?
多謝閣下的查詢,若合約內沒有寫明需要加班或超時工作,僱員是有權拒絕公司的加班要求,但是需要視乎加班的合理性,該項加班要求是急切及合理的,如僱員拒絕該項加班要求是,剛可能被公司視作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命令。閣下亦可以考慮與公司商討是否有加班補償制度。另外兼職是否需要申報,主要視乎合約。如若兼職與正職時間上需要配合,閣下可以考慮向公司申報,不過閣下亦可以考慮向公司申報後的後果,閣下可以視乎公司的慣例作決定。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