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連續性合約辭職問題
本人剛簽了一份暑期補習導師的合約
合約期是六星期,每星期上13小時班。
合約內列明 如果我在合約期內終止合約,須付合約內所得的薪酬的50%. 請問這是合理嗎?
即使我有預早通知也要付此賠償嗎?
本人剛簽了一份暑期補習導師的合約
合約期是六星期,每星期上13小時班。
合約內列明 如果我在合約期內終止合約,須付合約內所得的薪酬的50%. 請問這是合理嗎?
即使我有預早通知也要付此賠償嗎?
多謝閣下的查詢,簽署合約是雙方同意下的承諾,任何一方在認定之合約條件下須遵守條文,若干犯而引起訴訟,有機會循民事訴訟方向處理,協商是避免訴訟的方法之一。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