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病假疑問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July 21, 2015, 17:09 (3883 天前) @ Saints

您好!本人以月薪形式,現職工作一年但從未申請過任何假,上星期因病倒了首次申請病假兩天,有些疑問請教一下,謝謝幫忙。
1. 該兩天病假是否作扣薪處理?
2. 該兩天病假可否用本人年假代替而不用扣薪
3. 扣薪計算方法依據該月日數計數,例如2月(月薪/28天x2),3月(月薪/31天x2),4月(月薪/30天x2),還是有特定標準?

多謝閣下的查詢,僱傭條例規定,連續性僱傭須得到醫生開具的連續4天以上的病假紙,才可享有4/5的津病津貼。
以閣下提供的資料,閣下2天的病假並未符合享有4/5的津病津貼的條件,如僱傭合約上並未作其他規定,僱主可以扣除閣下的薪金。閣下如希望以年假代替,須得到僱主同意方可。
扣薪計算方法依據該月日數計數,例如2月(月薪/28天x2),3月(月薪/31天x2),4月(月薪/30天x2)。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