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問題
本人是僱主,於6月尾有位僱員她就話自己在下午17:30在店舖內整親,但是她通知我知她工傷時間是喺7月1日00:35,由她老公what's app訊息中我才得知,而且她無即時去睇急症,我想問下她咁樣做啱唔啱規矩?及我應該點做?
本人是僱主,於6月尾有位僱員她就話自己在下午17:30在店舖內整親,但是她通知我知她工傷時間是喺7月1日00:35,由她老公what's app訊息中我才得知,而且她無即時去睇急症,我想問下她咁樣做啱唔啱規矩?及我應該點做?
多謝閣下的查詢,僱員因工作引致身體傷害後,應盡快向僱主報告,以以免妨礙及延誤僱員補償事宜。閣下如聆聽僱員受傷的成因,及有醫生紙證明傷害情況,相信是補救的方式,勞工處工傷意外;喪失工作能力為期不超過3天,呈報期限14天內。喪失工作能力為期超過3天,呈報期限14天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