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之後要補返一日
我們公司每個月有2天有薪病假
明明有醫生紙及知會公司不能上班 但公司都會不斷打電話要求員工當天馬上回去公司
如果不回公司 就必需要補回星期六及平日一晚的OT
(我們公司星期6上班是計OT,而一個月必需要返2日星期6)
請問有沒有方法可以保障員工?
我們公司每個月有2天有薪病假
明明有醫生紙及知會公司不能上班 但公司都會不斷打電話要求員工當天馬上回去公司
如果不回公司 就必需要補回星期六及平日一晚的OT
(我們公司星期6上班是計OT,而一個月必需要返2日星期6)
請問有沒有方法可以保障員工?
我們公司每個月有2天有薪病假
明明有醫生紙及知會公司不能上班 但公司都會不斷打電話要求員工當天馬上回去公司
如果不回公司 就必需要補回星期六及平日一晚的OT
(我們公司星期6上班是計OT,而一個月必需要返2日星期6)請問有沒有方法可以保障員工?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如有醫生開具的病假紙,有權拒絕僱主工作的要求,如僱主因上述原因解僱僱員,僱主須支付僱員解僱賠償,包括代通知金、未放取的有薪假期薪酬及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等。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謝謝你的解答
但請問我們是否有權拒絕補OT這回事?
又或者 我請SL, 除了要提供醫生紙證明之外, 我是否有權拒絕答應其他附帶條件?
而這些條件在簽僱員合約時並未曾提及過
多謝閣下的查詢,公司需要員工超時工作,員工因個人問題向公司表示不作超時OT,雙方可互相體諒,協調事情。因身體不適請病假需以醫生紙作證明,這是法例要求,因其他問題引起爭議,需個別情況而論。合約沒提過的條件,亦不可低於法例要求,任何一方違反,可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