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
公司要求離職員工自行找人 找到才能離職 算合理嗎?
公司要求離職員工自行找人 找到才能離職 算合理嗎?
公司要求離職員工自行找人 找到才能離職 算合理嗎?
多謝閣下的查詢,僱員辭職只需要根據僱傭條例給予僱主通知期或代通知金,便合乎法例要求。除非雙方有另定協議,否則公司無權強迫僱員留任或要求僱員自行找人頂替職位。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
如果曠職會拿不到薪資嗎?之後換職場會有記錄嗎?
如果曠職會拿不到薪資嗎?之後換職場會有記錄嗎?
多謝閣下再次的查詢,閣下所提出的曠職是代表什麼呢?如之前閣下所提及的問題,閣下辭職但公司強迫閣下找到人換代才可離職,這做法是不合常理的。作為打工仔是有自己選擇工種的權利,東家唔打打西家,只要合乎法例要求便可以。因此如果閣下提及的曠職是之前的提及問題的話,是不成立的。另外薪金方面,僱主是不能無故扣減僱員薪金,如僱主沒有如期支付薪金,即為欠薪。而閣下的記錄問題,主要是視乎閣下的工種對工作記錄的關注而定,如閣下未來的工種會調查閣下在前公司的工作記錄,則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影響。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