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去還未發放本月薪酬
本人於7月19日辭職
由於我並未在這公司做夠一個月,我所簽的合約是未滿一個月可即時通知的。
上司於7月20日已獲知會及收到我的書面通知。
他說要簽回離職證明等,並於7月20日簽回了。
於當天和我簽離職文件的同事說,要等7個工作天。
請問這是否合符香港法例?
本人於7月19日辭職
由於我並未在這公司做夠一個月,我所簽的合約是未滿一個月可即時通知的。
上司於7月20日已獲知會及收到我的書面通知。
他說要簽回離職證明等,並於7月20日簽回了。
於當天和我簽離職文件的同事說,要等7個工作天。
請問這是否合符香港法例?
多謝閣下的查詢,入職已訂明通知期合約離職條件,如公司亦同意簽署離職文件給予閣下,雙方協調已算完成,法例沒有所述的條文。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