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結業
你好,公司早兩個月前突然宣布在今年10月31曰結業,但沒有宣布遣散賠償。很多同事在期內都自願辭職了,但上司將离職同事的工作都分配到沒有辭職的同事身上。
問:
1.上級辭職,她負責的工作被分配到下屬(普通文員),下屬是否有權拒绝?
2.上級的工作應否由她上司負責?
另外,公司又在上星期五出email通知,公司要推遲到12月31曰結業。並通知我們team要fully support其他team接下來新的訂單的工作。
問:
1.如果上司安排其他team的工作給下屬,下屬難於适应,是否有權拒絕?
2.這樣況之下,下屬是否有權要求雇主提早遣散?
如果雇员辭職,
1.雇員是否可以在通知期一個月內請病假?是否會被扣薪金?
2.公司在宣布結業時口頭叫同事去找工作,同事請假見工,公司都沒有扣薪金。
請問如果雇員遞了辭職信,是否可以請假見工?會否被扣薪金?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