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一問
本人受僱於7月1日,僱主說明第三個月(9月30日)會幫我開始供款,以及需在本人的薪金(第三個月糧)扣除第二及第三個月MPF。
我開始有疑問喇!
僱員首60日不是不需供款嘛?為何需要在我第三個月糧扣第二個月MPF呢?
本人受僱於7月1日,僱主說明第三個月(9月30日)會幫我開始供款,以及需在本人的薪金(第三個月糧)扣除第二及第三個月MPF。
我開始有疑問喇!
僱員首60日不是不需供款嘛?為何需要在我第三個月糧扣第二個月MPF呢?
多謝閣下的查詢,現時強積金計劃的實施細則對於供款,參考內容;僱主須為其僱員的整個受僱期,包括最初之60日供款。僱員不用為僱用期的首30天及首個不完整供款期作出款。對強積金有任何查詢,熱線電話2918 0102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