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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薪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November 11, 2015, 10:09 (3771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如僱主已宣佈削減人工,僱員不同意公司的做法,說明公司已更改入職條件。閣下在不同意的條件下離職,可根據合約條件作出追討。
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果合約是連續性合約,所需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下: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依照協定的通知期,但不少過7天。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不少過1個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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