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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散費

by wwlalex @, Wednesday, November 11, 2015, 17:54 (3771 天前)

本人在一間製衣廠做跟單文員差不多十三年,今年六月起老闆態度變差,令到跟我拍檔的一位同事受不了,最後她自動辭職了,老闆明確跟我講他不會再請人,但我本身已經很多工作,每天都要加班到十至十一點才可收工,所以我第一時間跟他講要想辦法解決,但他沒有理會,跟住我忍無可忍下就在九月初給他辭職信,他收到信後再問我為什麼要辭職?我也跟他說我兼顧不到,希望他可安排抽調部份工作給其它的同事,他也答應我他會安排,但到了十月二日他回到公司就跟我講,他這個月蝕了很多,叫我做埋今日返屋企休息下,如果明年生意好些就叫我再返去,即日要我交待所有工作給他並離開。最近我問過公司同事,原本我那一組都沒有再請人,老闆把我跟的工作分派給其它的三個同事跟進。
我曾去勞工處,但勞工處不受理,跟住我又去勞資審裁處,但那個主任又點我去勞工處開檔案,否則不會幫我處理,跟住又叫我找工會協助,請幫忙給予意見,謝謝!

p.s.- 我只是想勞工處幫忙協助調解,因為我曾跟我老闆傾過遣散費問題,當初他都答應幫我提取,但拖了兩星期後才跟我講因為係我自己辭職,如果他從強積金戶口提取僱主部份給我是犯法的,請幫忙解答,謝謝!

遣散費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November 12, 2015, 14:48 (3770 天前) @ wwlalex

多謝閣下的查詢,為公司工作多年,老板以工作壓力影響員工情緒,令員工增添工作困難,有點像過橋抽板。公司因財務狀況需要裁減員工,有根據下可構成遣散的。按現時法例要求,勞資糾紛須經勞工處轉介往勞資審裁處處理。故此上述情況是程序的問題。就閣下事情,可直接到本會商議有關事情或聯絡本會權益幹事協助,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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