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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散費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November 12, 2015, 14:48 (3770 天前) @ wwlalex

多謝閣下的查詢,為公司工作多年,老板以工作壓力影響員工情緒,令員工增添工作困難,有點像過橋抽板。公司因財務狀況需要裁減員工,有根據下可構成遣散的。按現時法例要求,勞資糾紛須經勞工處轉介往勞資審裁處處理。故此上述情況是程序的問題。就閣下事情,可直接到本會商議有關事情或聯絡本會權益幹事協助,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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