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計算 by Peterson, Wednesday, December 02, 2015, 07:33 (3751 天前) 你好!請問僱傭合約規定要做滿了第二年才享有第二年的年假,做滿了第三年才享有第三年的年假,如該年未做滿就辭職則一天年假也沒有。 請問這個是否符合勞工法例規定?謝謝!
年假計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December 02, 2015, 09:55 (3751 天前) @ Peterson 多謝閣下的查詢,僱傭條例訂明,僱員按連續性合約(4.1.18)受僱每滿12 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有薪年假的日數按僱員受僱年資由7天遞增至最高14天。條例訂明,若公司在僱傭合約的任何條款,如看來使僱傭條例賦予僱員的任何權利、利益或保障終絕或減少,即屬無效。若閣下所述情況而言,僱主必須修正其合約內容,並符合勞工法例規定。 閣下可就疑問致電本會權益幹事查詢,共同清晰疑問所在,聯絡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