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問題
若我想辭職,離職通知日1天即可。
1萬元工資,另加交通費,每月8天例假。
我一共的工作天是13天,當中有4天是例假,1天是勞工假日,9天上班工作。
那工資是如何計算?假期及例假會否有工資?
另外交通費會有嗎?
此外,
想問公司合約列明若離職需交100元洗制服,這樣合理嗎?
公司合約列明上班時間是10點30分,但老闆要求各員工10點15分要回到公司,10點21分打卡則是遲到。遲到達15分鐘則會扣500元勤工獎金,30分鐘則1000元勤工獎金完全扣掉。再者,打卡是以公司卡鐘額外加5分鐘計。例如:今天10點21分打卡,1分鐘加多5分鐘計即遲了6分鐘。如是者,5天每天遲到1分鐘,該月則沒有勤工金。這樣合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