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計算法
如果平時返工時間是早上9時30分到晚上6時30分的話,公司要員工返大陸工幹,時間為早上8時30分到第二天晚上6時30分。但公司將員工返工時間,當平時一樣,係張TIME CARD都寫返平時返工時間,是否合理?
公司以公司提供了住宿及食飯為理由,唔計算工作時間,是否合理?
如果平時返工時間是早上9時30分到晚上6時30分的話,公司要員工返大陸工幹,時間為早上8時30分到第二天晚上6時30分。但公司將員工返工時間,當平時一樣,係張TIME CARD都寫返平時返工時間,是否合理?
公司以公司提供了住宿及食飯為理由,唔計算工作時間,是否合理?
多謝閣下的查詢,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爲其所做或將要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包括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超時工作薪酬)、小費及服務費。故此,打工仔在入職時需了解工作條件,認為合適合理的情況下取得報酬。雙方就條件內容,合理與否首先是不低於法例要求,其次閣下因應條件視乎要求。
如有其他查詢,可聯絡本會權益幹事協助,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