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懷孕調職, 犯法?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May 21, 2016, 16:18 (3579 天前) @ Ying

多謝閣下的查詢,僱傭條例列明婦女懷孕應獲生育保障,按法例要求,僱員遞交醫生證明書說明預產期,訂定的產假開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40星期,便可享有產假薪酬。僱員因工作理由被調離,如涉及因懷孕而引起爭議,僱主可能干犯歧視問題,需了解確實證據。工資方面不因懷孕而令本身的工作收入有所改變。因此,是否違反法例要求,尚要了解事情發展的情況而評估。
如需協助可與本會權益幹事查詢,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