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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規定

by Lau, Tuesday, August 02, 2016, 23:58 (3506 天前)

我從事零售業,職時有簽合約,公司近日whatsapp發佈新規定 -「請假七天以上當作自動離職,雙方不能追究責任」
請問
1.) 公司未有要僱員簽署新合約,發佈規定會否即時已有法律效力?
2.) 公司新規定有沒有觸犯勞工法例?
謝謝。

公司新規定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August 03, 2016, 15:27 (3506 天前) @ Lau

多謝閣下的查詢,公司在whatsapp頒發新規定,請問這是否屬於公司與員工的恆常溝通方式? 若公司用此方式作為通告,倘若雙方已經常性使用此模式成為了溝通習慣(即同事經已接納),便具有認受性的通告。
其次,有關請假7天的問題,閣下所提及的是個人假期或是大假的放取,根據法例要求,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讓僱員放年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如有其他查詢,可聯絡本會權益幹事協助,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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