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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供款

by A @, Monday, September 26, 2016, 12:08 (3452 天前)

你好,一位僱員在8月15日入職。

8月15日-9月13日為首30日享有免供款期,僱員不用供款
9月14日-9月30日屬於緊接該30日免供款期後的不完整糧期,所以僱員亦不用供款
10月1日-10月31日僱員所賺取的入息,將會扣減強積金供款,所以將於11月10日僱員作首次供款

8月15日-10月13日為首60日暫不需要為僱員供款期
僱主需於11月10日前為僱員作出8月15日-10月31日的供款

請問理解正確嗎?

強積金供款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September 26, 2016, 16:50 (3451 天前) @ A

多謝閣下的查詢,請參閱強積金條例第2章僱員權利及權益的相關內容。強積金條例中列明,只有僱員可以享有免供款期。僱員免供款期(如糧期以月尾計算):入職由8月15日至9月14日為1個月,故該9月14-30日是一個不完整月,僱員仍是免供款期。僱員的供款額則由僱員免供款期完結後第1天起計算。
條例亦列明僱主是不享有免供款期。僱主須由第1天受僱起開始計算(包括僱員免供款期期間)。
如有其他疑問,可聯絡本會權益幹事協助,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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