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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期前離職賠償

by jo, Friday, October 07, 2016, 14:14 (3441 天前)

与僱主分別簽了兩份合约,一份為3个月試用期臨時合约,當中沒有列明離職通知期,只列明若不完成3个月合約期便須賠償3个月人工;另一份為兩年约,當中沒有列明離職通知期,只列明若於合约期前離職便要賠3个月人工。
未做滿、3个月通知即時離職,請問代通知金是多少?同埋僱主可否申請索賠償3个月人工?謝謝

合约期前離職賠償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October 07, 2016, 18:01 (3441 天前) @ jo

多謝閣下的查詢,勞資雙方如有爭議,對僱傭條例所訂明的相關詮釋未能清晰,須在勞工處的轉介下,透過法庭處理。正如閣下提及的入職條件,在工作之後才引伸的問題,包括理解、字眼、合約和各種的解釋,若仍未達共識須透過勞工法庭或民事訴訟案件處理。離職時代通知金多少,如按法例要求最多一個月,若合約則以合約為依據。
如有其他查詢,可聯絡本會權益幹事協助,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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