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號風球/黑色暴雨上班
我是Part Time,八號風球/黑色暴雨當天上班,僱主表示不計OT亦不補車費,這是否合理?
我是Part Time,八號風球/黑色暴雨當天上班,僱主表示不計OT亦不補車費,這是否合理?
您好,多謝閣下查詢。
根據《颱風及暴雨下的工作守則》,為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和避免不必要的爭拗,僱主應該與僱員磋商及訂明在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和應變措施,並應在聘約開始前,向僱員說明相關的工作安排。如未能在聘用前說明,僱主亦應預早給予僱員充分的通知。僱主亦應列明於員工手冊或定期傳閱有關通告,確保僱員清楚有關的工作安排。
就閣下所提出兩個項目:「OT」及「補車費」,遺憾的是現行《僱傭條例》、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等條文中並沒有就相關項目作強制性規定,故目前僱主不給予,我們也覺不合理,但僱主沒有違法,工會深感無奈。其實僱主如能提供OT及車費津貼,是體恤員工的表現,而且會加強員工的歸屬感。就此問題,工會日後將在不同場合反映工友意見,期望有所改善。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 2779 3766 聯絡儲先生/黃先生/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