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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生效日期前若是假會計算薪金嗎?

by Joe, Wednesday, August 09, 2017, 14:28 (3135 天前)

本人的離職信寫明effective from 3/10,而30/9、1/10和2/10均是假期,因此我的last working day應是29/9。問題是,那這三天假期應計算薪酬給我嗎?若計,那是根據那條勞工法例呢?

離職生效日期前若是假會計算薪金嗎?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August 11, 2017, 17:40 (3132 天前) @ Joe

你好! 多謝閣下的查詢。

(1)休息日:
根據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四章: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
(2)法定假日:
根據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四章:僱員如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便可享有12天法定假日。而僱員只需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而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3)終止僱傭合約:
根據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九章:規定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通知期以月為單位,則僱主或僱員需給予對方不少於一個月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由於 閣下未有提供詳細資料,只能根據您上文作推斷,30/9/2017是僱傭合約訂明無須上班日,1/10/2017是休息日,上述兩日有薪與否需看僱傭合約條款。而2/10/2017是法定假日,按法例規定是有薪的。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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