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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問題

by Kim @, Monday, September 11, 2017, 13:07 (3102 天前)

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

您們好! 本人有些有關辭職問題 , 希望能幫忙解答, 感謝!

做左8年, 月薪, 講明有雙糧, 五天工作, 返一至星期五

(問1) 7/9 辭職, 最後上班日6/10, 請問7/10和8/10星期六日是否有人工?
(問2) 雙糧過往會於1月尾發放, 我自己辭職, 現在可按比例收取嗎?
(問3) 餘下未放的假期計算方法? 是按月薪除30天? 還是上財政年度總收入除12個月再除30天呢?
(問4) 最後所有薪金和離職信有沒有規定要幾時發放?

辭職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September 13, 2017, 13:46 (3100 天前) @ Kim

多謝 閣下查詢。

(答1) 如 閣下的辭職信訂明正式離職日為6/10,那工資計算是至6/10為止的。

(答2) 按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除非合約另有規定,否則僱員在酬金期完結前辭職,不可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終酬金(雙糧)。
如要享有按比例年終酬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3個月;在酬金期滿後仍然繼續受僱 或 被僱主解僱(但並非因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答3) 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計算公式:該假期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 x 該假期年受僱日數 ÷ 365天),再加上一個假期年累積而未放取的年假(如有)。
至於年假薪酬計算: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終止合約的日期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但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侍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ii)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假設 閣下月薪9,000元,五天工作,六、日休息日有薪
‧在終止合約的日期前的12個月期間賺取的工資:108,000元($9,000x12個月),包括工作所賺取的工資和假期款項。
*在該12個月內放取的假期:129天全薪假期(104天休息日+12天法定假日+13天年假)
**假設 閣下在該12個月內沒有因放取假期而獲支付少於全部工資,故須剔除的期間和款額均為「0」。

‧計算在該12個月期間所賺取工資的每日平均款額:
108,000元 / 365天 = 296元/天

(答4) 薪金方面,按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僱主應該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向僱員支付到期的工資,支付日期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至於離職信則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是否需要給予,故僱員需自行向僱主作出要求或查詢。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聯絡。

辭職問題

by WOW @, Wednesday, March 21, 2018, 15:09 (2911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請問如(問1)的情況,僱員於離職信上寫明最後工作日為6/10,生效日為9/10,請問7/10和8/10星期六日是否有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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