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無薪假的疑惑
你好,本人有關於無薪假的疑問
於公司工作超過2年/5天工作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均為有薪
入職前老闆口頭承諾可請無薪假,不過合約沒有寫明
公司表示:
1. 因為未能工作滿一週不能享有星期日的法定假期之法例下
2.若連續請五個工作天(星期一至五)的無薪假,該週的有薪週未(星期六日)將會變成無薪,顧員需要多請/付兩天的無薪假(星期六日)
3. 若只請三個工作天的無薪假,則該週的週未(星期六日)可照視作有薪週未
問1: 請問勞工法例有否指明,若於連續一星期(星期一至五)請五天無薪假,是否就會因為未工作滿一週而不能享有該週的星期六日的有薪假?
問2: 請問有否指明連續多少天weekday的無薪假,需要被扣除週未有薪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