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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咗職公司唔比放假

by 謝先生 @, Thursday, September 21, 2017, 11:21 (3092 天前)

你好!
我7月31日辭咗職,3個月通知,合約20日年假,內含7日法定有薪假。
放假先扣法定有薪假,我已係現公司工作超過3年,按法例有8日法定有薪假
辭咗職後,公司話唔可以放假,法定有薪假會補錢比我,年假會無錢比,
請問有無法例比公司權力係我3個月通知期內唔比我放年假?
以上公司做法有否違法?

謝謝

辭咗職公司唔比放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September 23, 2017, 12:47 (3090 天前) @ 謝先生

多謝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 57 章)關於有薪年假部分,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 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但如僱員在指定的共同假期年內並未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12 個月,則該僱員可享有的年假應按比例計算。如計算上出現分數,皆進爲整數計算。

服務年期 可享有的有薪年假日數
1 7
2 7
3 8
4 9
5 10
6 11
7 12
8 13
9 或以上 14

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當然,一般情況下,僱員是可以選擇接受款項代替部分年假,但祇限於超逾 10 天的年假部分(辭職後計算之按比例年假除外)。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讓僱員放年假或不支付年假薪酬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不過,『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期』不得計算放取之有薪年假、產假等日數。

根據 閣下提供的資料,假設 閣下的僱傭合約訂明每年是有「20天有薪年假」,這種優於法例的假期制度是可以的,並且這20天應屬有薪的。為何公司說:年假會無錢比,需 閣下提供進一步資料才能釐清。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聯絡。

辭咗職公司唔比放假

by 謝先生 @, Monday, September 25, 2017, 09:39 (3088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非常感謝你地的回覆,公司的說法是根據我的合約條文,如下:

"In the event of resignatio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annual leave entitlement will be calculated up to the last day worked and be based on statutory entitlement not the Company additional leave"

即係公司只會比返無攞既法定有薪年假,而優於法定有薪年假的有薪假,未攞的話,公司不會補返錢。 雖然以上條文冇講明未攞優於法定有薪年假的處理部分,之前辭咗職的同事有反映番公司會如上處理。

請問以上合約條文有否違法?

雖然合約寫咗,公司食咗我既年假是否有不妥?
出來做野10幾年第1次遇到咁既情況,3年前唔係急於轉工都唔會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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