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有沒有長期服務金
工作了九年,工傷後因健康問題,雙方同意下终止了僱傭合約。現在案件已和解完結。請問我能否獲得長期服務金?如果能,有沒有期限?因為我是在2016年5月辭職的。謝謝解答!
工作了九年,工傷後因健康問題,雙方同意下终止了僱傭合約。現在案件已和解完結。請問我能否獲得長期服務金?如果能,有沒有期限?因為我是在2016年5月辭職的。謝謝解答!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五年,出示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簽發『指定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的情形下選擇離職,即僱員因健康理由而辭職,是符合領取長期服務金的。當然,僱主可自費安排僱員接受由其指名的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進行的另一次身體檢查。
閣下可於離職日後6年之內,向勞資審裁處提出申訴,請 閣下提供更進一步的資料,如是否擁有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簽發的『指定證明書』以及閣下與僱主之間的和解協議內容,以便本會作出正確解答。
有關僱傭申索的法定時限: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lrd/Chi_statutory_time_limits_claims.pdf
如需要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