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離職行政主席與同事之間的口頭承諾
公司行政主席曾經向同時作出工作時數口頭承諾 當時的人事部總經理及營運經理亦口頭認同,但辭職前後並沒有製定相關合同給予受口頭丞諾影響的同事。最後新上任的人事部總經理欲推翻此"無效”口頭承諾協議。
請問已離職高層在位時間之決定,是否有效力?
營運經理一直並未離任,可以作為有效證明之一?
或前行政主席及前人事部總經理可書面作實澄清此事,會有效力嘛?
公司行政主席曾經向同時作出工作時數口頭承諾 當時的人事部總經理及營運經理亦口頭認同,但辭職前後並沒有製定相關合同給予受口頭丞諾影響的同事。最後新上任的人事部總經理欲推翻此"無效”口頭承諾協議。
請問已離職高層在位時間之決定,是否有效力?
營運經理一直並未離任,可以作為有效證明之一?
或前行政主席及前人事部總經理可書面作實澄清此事,會有效力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