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間公司拖糧未回覆原因 有薪大假及補假計算方式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7 天。僱主如果未能依時支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 萬元及監禁3 年。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支付欠薪的利息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 萬元。
至於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年假放取」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注意: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侍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ii)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假設 貴公司每月7日出糧,按法例規定最遲需於每月14日或之前出糧,否則是觸犯法例的。至於年假薪酬由於 閣下提供的資料尚欠清晰,故我們提供以下計算例子作參考:
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爲其所做或將要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包括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超時工作薪酬)、小費及服務費,不論其名稱或計算方法,
例子:
假設 閣下底薪酬10,000元,每月平均佣金$10,000,休息日有薪
‧在年假首天前的12個月期間賺取的工資:240,000元,包括工作所賺取的工資(包括佣金)及假期款項
‧在該12個月內放取的假期:71天全薪假期,包括:52天休息日、12天法定假日、7天年假
不予計算的期間及款額
‧因為僱員在該12個月內沒有因放取假期而獲支付少於全部工資,故須剔除的期間及款額均為「0」。
計算在該12個月期間所賺取工資的每日平均款額:
$240,000 - $0 / 365天 - 0天 = $658
4天年假薪酬:$658 x 4天 = $2,632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