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了2日工要賠通知金嗎?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裡有關「終止僱傭合約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規定。
‧在試用期內,試用期內的首個月,無需通知期,無需代通知金。
‧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如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但不少於7 天。
僱傭合約是指僱主和僱員訂立的僱傭協議。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並可包含明言或暗示的條款。只要不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勞資雙方可自行訂立合適的僱傭條款及條件,但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根據 閣下所提供資料,按照法例試用期首個月內應是無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踏入試用期第一個月後才要按照僱傭合約規定給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由於資料不足,請 閣下提供進一步資料才能作出正確解答,如僱傭合約。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