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僱主追討,想尋找意見
已職職差不多2年,離職時有簽清算單,歸還公司所有物件,如電腦及員工卡
當初公司會經常舉辦活動送禮,完成活動後有剩亦會送給員工
最近我將禮物變賣,前公司話會搵法律研究我賣公司野
但我離職簽清算單並沒有說明要歸還這些禮物,其實我需唔需要理會他們?
禮物有印上公司的名字,但公司亦有將這些禮物生產為可賣的物件
而在工作期間,上司亦有機會將這些可賣的產品送給員工,而我亦收過
已職職差不多2年,離職時有簽清算單,歸還公司所有物件,如電腦及員工卡
當初公司會經常舉辦活動送禮,完成活動後有剩亦會送給員工
最近我將禮物變賣,前公司話會搵法律研究我賣公司野
但我離職簽清算單並沒有說明要歸還這些禮物,其實我需唔需要理會他們?
禮物有印上公司的名字,但公司亦有將這些禮物生產為可賣的物件
而在工作期間,上司亦有機會將這些可賣的產品送給員工,而我亦收過
多謝 閣下查詢。
根據 閣下提供的資料,假設舊公司因 閣下變賣由公司或上司送贈的印有公司名稱的物品套現而採取法律行動,這裏涉及的是民事訴訟(法例)問題,而非僱傭條例。建議 閣下尋找律師作法律意見諮詢,例如物品擁有人是否可以變賣“印有舊公司名稱”的物品,當然物品如屬實是公司或上司送贈,不算竊盜行為的。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