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病假
僱傭合約列明員工於試用期後每月可享有一天有薪病假(不包括勤工獎)(不會累積), 第二日起病假均需扣除底薪。期後的銷售佣金亦會按當月的病假日數扣除。即是請病假第三天開始需扣除當日佣金加底薪。
因為有薪病假可累積, 假設第一次未用使用有薪病假,即第一年有24日有薪病假。那麼以上的僱佣合約是否已經抵觸了勞工法例? 除非僱員已使用完有薪病假, 才可扣除底薪加佣金?
僱傭合約列明員工於試用期後每月可享有一天有薪病假(不包括勤工獎)(不會累積), 第二日起病假均需扣除底薪。期後的銷售佣金亦會按當月的病假日數扣除。即是請病假第三天開始需扣除當日佣金加底薪。
因為有薪病假可累積, 假設第一次未用使用有薪病假,即第一年有24日有薪病假。那麼以上的僱佣合約是否已經抵觸了勞工法例? 除非僱員已使用完有薪病假, 才可扣除底薪加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