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紀錄問題
多謝 閣下查詢。《僱傭條例》關於扣薪的規定眾多,其中一條是「僱員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所以, 閣下當天如是沒有上班,HR“提出證據”並按 閣下實際缺勤時間扣薪是在法律基礎之下進行的。相反,如 閣下確認當天有如常上班,未有打咭是因「打卡機故障」,那 閣下需覓得上司/同事作證,如你曾因打咭機待修無法打卡向上司/部門匯報過,那上司是否應知悉呢? 以及公司是否會存有相關維修記錄呢? 甚至 閣下會否因當日工作而留下一些紀錄/痕跡呢?
年代久遠,記憶模糊,客觀而言對於 閣下提出證據是有困難的,但不提出證據則難以駁回打卡紀錄之出勤權威性。所以,僱員遇打咭機損壞應第一時間向上司或部問申報。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3766黃先生/邱先生/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