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產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December 30, 2017, 11:03 (2992 天前) @ wan 多謝閣下留言查詢。 女性僱員只要在產假開始前按連續性合約爲僱主服務,並給予僱主懷孕及 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便可享有連續 10 星期的產假。若得到僱主的同意,僱員可選擇在預產期前2至4星期開始放產假,按照閣下的情況,你可以在2017年12月22日開始放產,到2018年3月1日完結產假。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