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扣除紅日薪金
一間公司列明除了星期一至五要上班外,每位員工每個月都需要另外有一個星期六上班。我現在正在試用期間(1/9/2017 - 30/11/2017),公司列明我在試用期間,所有法定假期當天的工資都需要扣除。我被規定了在21/10/2017(星期六)上班,所以在10月的其他星期六都不需上班,因此在28/10/2017(星期六重陽節法定假期)我是不需上班的,但我當天的薪金則被扣除了,請問這樣可以嗎?
一間公司列明除了星期一至五要上班外,每位員工每個月都需要另外有一個星期六上班。我現在正在試用期間(1/9/2017 - 30/11/2017),公司列明我在試用期間,所有法定假期當天的工資都需要扣除。我被規定了在21/10/2017(星期六)上班,所以在10月的其他星期六都不需上班,因此在28/10/2017(星期六重陽節法定假期)我是不需上班的,但我當天的薪金則被扣除了,請問這樣可以嗎?
因重陽節是勞工假期,而員工入職未滿三個月,無須支付有薪法定勞假。滿三個月後,就可享有有薪勞假
多謝閣下查詢。
按《僱傭條例》規定,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法定假日薪酬。僱主最遲須於法定假日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閣下於(1/9/2017 - 30/11/2017) 入職,故受僱未滿 3 個月,因此無薪。同樣道理,28/10/2017 (星期六重陽節法定假期 ) 是在試用期期間,故屬於無薪。
多謝閣下查詢。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