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閣下留言查詢。
如通知期是以日計算,為避免爭議,可考慮不將通知當日包括在內。
如通知期以月計算,按《僱傭條例》的規定,通知當日應包括在通知期內。根據《僱傭條例》,一個「月」指由發出終止僱傭合約通知之日起計,直至:
下個月份同一日的前一日 (如2月13日至3月12日)
如下個月份並無同一日,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 (如 1 月 30 日至 2 月最後一日)
如發出通知之日為一個月的最後一日,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 (如 2 月最後一日至 3 月 31 日)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