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扣除紅日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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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僱傭條例》規定,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法定假日薪酬。僱主最遲須於法定假日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閣下於(1/9/2017 - 30/11/2017) 入職,故受僱未滿 3 個月,因此無薪。同樣道理,28/10/2017 (星期六重陽節法定假期 ) 是在試用期期間,故屬於無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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