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7日通知問題
如果我在試用期一個月內辭職 而合約註明需要7日通知期 但勞工處網頁寫試用期內一個月不須通知 應該以哪個作準?
如果我在試用期一個月內辭職 而合約註明需要7日通知期 但勞工處網頁寫試用期內一個月不須通知 應該以哪個作準?
如果我在試用期一個月內辭職 而合約註明需要7日通知期 但勞工處網頁寫試用期內一個月不須通知 應該以哪個作準?
當然係跟法例首家月內雙方唔需要俾通7日通知期同代通知金啦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在試用期內:
‧試用期內的首個月,無需通知期 及 相應代通知金
‧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但不少於7天 及 相應代通知金
僱傭合約是指僱主和僱員訂立的僱傭協議。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並可包含明言或暗示的條款。
只要不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勞資雙方可自行訂立合適的僱傭條款及條件,但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根據 閣下提供資料,假設 閣下處於試用期內的首個月,雖然合約註明首個月離職亦需7日通知期,但此合約條文是違反法例,無效的。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你好,如果合約內容如下:-
Required notice period of termination of service by either party is seven days upon offer and
acceptance of this employment have been confirmed in first month, one month after first
month employment and then two months upon the successful completion of the probationary
period.
請問試用期1個月內辭職的話需要7天前通知嗎?還是按勞工條例,不需要通知期及代通知金?
期待回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