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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解僱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June 11, 2014, 16:28 (4285 天前) @ 黃先生

我因為要去旅行所以早半個月請假5天, 但公司唔批.
我已經同公司講book晒所有機票同酒店不能取消, 所以我去了冇返工.
我再番工時公司就說要即時解僱我.

咁公司可以用曠工來炒我?
公司需要給代通知金?
還是我需要賠錢給公司?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閣下的情況,曠工是可能構成即時解僱的理由,但事件看來在雙方協調上有所問題,因此閣下是次曠工是否構成嚴重過失就有所爭議了,但是公司是因嚴重過失而即時解僱閣下,公司是不需要給代通知金的。另外如無其他特別條款,閣下是不需要賠錢給公司的。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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