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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散費

by Alicia @, Sunday, January 07, 2018, 20:14 (2984 天前)

本人為雇主,須為該員工支付遣散費,但不懂得如何計算,請指教。

員工日薪$900元,每星期工作3天,一共18小時。工作了5年。

由於勞工法例有兩條方式計算,而兩條方式分別答案相差甚多。

以月薪計,最後一個月薪是大約$900 x 3天 x 4 星期 = $10,800。
遣散費則= $10,800 * 2/3 * 5年= 36,000

以日薪計,則= $900 x 18 x 5年= $81,000

那一個計法為準?

遣散費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January 08, 2018, 14:33 (2983 天前) @ Alicia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在任何情況下有權獲得的遣散費款額,須按以下方法計算:
(a) 如屬按月計薪的僱員,根據連續性合約為僱主工作每滿一年 ( 不足一年者按比例計算 ),可獲其最後一個月全月工資的三分之二;

(b) 如屬其他情況的僱員(日/件薪),則根據連續性合約為該僱主 工作每滿一年 ( 不足一年者按比例計算 ),可獲從其最後工作的 30 個正常工作日中由僱員選任何 18 天 為依據的 18 天工資。

根據 閣下提供資料,閣下之員工乃屬「日薪」員工,符合4.1.18連續性合約的規定。因此,在計算有關遣散費款額時應以上述條例的(b)項方法計算,即:
日薪$900 x 18天 x 服務年資5年 = $81000,即 閣下上述日薪計算公式是對的。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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