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後辭職
你好,請問正在放產假的話是否可辭職?因公司規定要一個月通知期的,
產假後第一天上班為5 Mar,是否這天才可辭職同開始計算一個月通知期?
如還有大假是否可扣減假期作為通知期?
多謝 閣下的查詢。僱員任何時候都可以根據需要決定辭職與否,不過需要符合僱傭合約及僱傭條例的規定,如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其中法例訂明“產假及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若閣下在通知期期間放取上述假期,僱主有權順延通知期。
根據 閣下提供的資料,合約規定離職通知期是一個月,按法例要求,通知期計算應為產假完後,返工的首天。假設 閣下5/3/2018當天提出辭職,即4/4/2018後離職。
至於通知期期間如需放取年假,則建議 閣下與公司協商達成雙方協定,因為年假亦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假更要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後指定,僱員不可以單方面決定放取。當然,若僱主不答應, 閣下要提早離職便只能補償相應代通知金給公司。
多謝 閣下查詢。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邱先生/儲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